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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人民法院召开机关委员会党员大会

作者:丰法宣  发布时间:2024-04-19 14:50:11 打印 字号: | |

4月19日下午,经县委县级机关工委同意,丰县人民法院召开中共丰县人民法院机关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和机关纪委委员。


大会在庄严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党组成员、副院长闵长岭代表上届机关党委作工作报告,总结近年来机关党委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会议严格按照换届选举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步骤,表决通过了机关党委工作报告、选举办法(草案)、候选人名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共丰县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委员9名,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3名。


随后,新当选的机关党委委员和机关纪委委员分别召开了新一届全体委员会会议,选举杨思萌同志为机关党委书记,李苏娴同志、黄超贤同志为机关党委副书记;选举黄超贤同志为机关纪委书记,并明确了各委员的职责分工。


大会在雄壮的《国际歌》声中落下帷幕。


新时代呼唤新作为,新征程要有新担当。丰县法院全体党员将以机关党委换届为新起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凝心聚力、砥砺奋进,为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贡献蓬勃力量。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坚持深度融合发展,实现党建工作与法院工作互促互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审判组织机构深度融合。依托合议庭建立的党小组,将党组织的触角延伸到基层“神经末梢”。以“一支部一品牌”建设为抓手,规范开展组织生活,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打磨支部品牌。


三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坚持从政治上认识和抓好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使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强大力量。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建立健全纪律教育常态化机制,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健康活泼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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